Pray for Paris | 法棍虽好,不及汉堡
在这个咳死的夜晚,请让我怀念巴黎。
还记得,在巴黎的第一晚, 去了早已功成名就的Angelina。在慕名而来的游客排了老长的队,苦等着在那看似暗无天日的厅堂里用个下午茶。径直走往外卖间,要了一个St. Honoré及小杯热巧。
折回杜乐丽花园,一路逛到夕阳渐沉的水池,找了个没人的位置。结合了泡芙、焦糖千层酥皮与惯奶油的小甜点,很对我这个爱吃黄油褶子酥人士的路子,无奈巧克力太甜太厚,喝到一半便再无胃口,只得作罢。
圣诞前夕的协和广场与香榭丽舍,一顶顶鳞次栉比的假日市集小白棚,欢欢喜喜地遍地开花;空气中浮动着肉桂热红酒馥郁刺鼻的芳香,廉价音箱里传出的圣诞叮当曲不绝于耳,街上尽是喝得微醺、冻到鼻子发红的游客。太阳落山后刺骨的寒冷已不容许我多做逗留,远远瞟了几眼凯旋门算是到此一游,便匆匆拐进里巷,在圣奥诺雷上跋涉片刻,便乘了地铁回住处小憩。
让我重新焕发活力的,是下午乱逛时误打误撞到的Frenchie Wine Bar。深藏2区一条不起眼小巷的法国小馆Frenchie,无论游客还是本地人中,悉属红到发紫,一问之下才知预订已排到了一个半月之后;好在会做生意的老板又辟出一方店堂专做葡萄酒吧,兼卖饭食,这才令我们这些游客不至白跑一趟。
7点抵店,业已人满为患,只得挤在一张吧台前站着吃喝—在这种规模的小馆子,巴黎人多数不屑提供英文菜单,这家倒是例外。才刚站定喝了两口酒,又两位食客到访,占了仅有的最后两个位置—四人共用一张长不过两米的台面,吃相实在可怜。
好在下酒菜还算怡人,一戳即破的柔嫩波瑞塔芝士(下图左),爽滑奶香与橄榄油烩杂菌(16欧),交织出极具欺骗性的清爽口感,让人几乎忘掉可怕的卡路里,即便不爱芝士味的人也能吃得津津有味;撒着小葱末登场的冬季限定鹿肉香肠(下图右),可爱得不仅仅6欧的价格,弹牙的紧实肉头搭配酸甜的小红莓果酱浇头,叫人不至迅速吃饱,扫了下半场的兴。
攥着小竹签吃得正欢,被告知有了空位—窄窄一条高脚长桌上,硬挤下两桌客人,暗自感叹法国人的确“门槛够精”。此前两杯红酒开场,为着一盘扇贝(下图右)换了颜色,只可惜卖相虽好,却分量不足,味道也由淡转咸,只好转而狠食面包—
法国人爱面包爱得发狂,世人皆知;对待面包的态度,其实是又认真又随便,常常随意丢在桌上,手也不洗就若无其事地大吃起来;不论蘸着橄榄油,或是撕碎了就着盘底的酱汁囫囵下肚,便宜的面包,在这儿真真成了主角:一摊死沉的面团,捶打发酵烘焙十八层地狱,每一口竟如活物一般生气盎然。友人在巴黎住了两年,早被同化,默不作声地消灭掉一整篮粗粮面包,唤了侍者几次才又得一篮。友人坦言,原本不爱面包,到了法国才知道面包的好,每每做完Gym,饿意劈头盖脸袭来,即便冰箱空空,一根法棍一瓶橄榄油,也能吃得心满意足,简直要咂起嘴来;以致于偶尔都会忧虑,今后若离了这样好吃的面包,怕是要想得不行。
这一点我倒是可以作证,回美国以后,几乎再没吃过那么棒的面包,无论打着何种健康有机名号,餐厅、超市里的面包,多数都像是丢了魂—兴许是离开烤箱太久,在塑胶袋里又闷得没了生气吧—当然,原料、酵母、手工、烤箱,每一道工序都不得疏忽。对面包而言,最好的命运,就是被迅速、马上、立刻吃掉。
知会面包的好,还要多谢那一碗黑松露奶香兔肉。兔肉虽已足够填腹,但远道而来总要充一回土豪,便爽气地要了黑松露加料。片得薄薄的松露盖了大半碗,碗边扑出蒸蛋般厚厚一层白酱,底下则埋着炖得软烂的红烩兔肉。这样一道硬菜,分量虽小,罪孽却尤为深重,唯一不幸之处,是和扇贝一样调味过了头(厨师大概喝高了),咸得我俩只能再度搬出面包救兵扫光盘底。
匆匆结账,赶赴饭后酒局的途中,偶遇了Patrick Blanc的一处“垂直花园”— 步行街Rue des Petits Carreaux与Rue du Sentier附近一整面墙上“攀爬”着形致各异的葱郁植物。了解到这位早已声名大噪、且商业头脑极为灵光(及时申请了专利)的植物学家,还是因为写香港某酒店的稿子,对公关照片里的植生墙一见钟情。不过,见到实物还真是头一回。
本打算去 L’Experimental Cocktail Club瞻仰下这家著名鸡尾酒吧的巴黎本馆(在纽约下东城有家分馆,酒很一般,Bartender帅的!),却在另一位法国同事小伙伴G君的撺掇下,改道去了Rue du Sentier上的La Conserverie。这家在本地人中名气不小的餐酒吧,无论五颜六色、造型各异的椅子沙发,还是墙上貌似漫不经心的复古“魔镜”、头顶故意为之的铁皮通风管,又或者那一盏由密封储藏罐(呼应酒吧名字)的改成的吊灯,都不免让人想起那个Philipe Starck早年乱七八糟的设计。
在葡萄酒当道的这座城市,好的鸡尾酒,无论从价格、口味还是普及率任何一方面来考量,都堪称奢侈。这也就是为什么在喝完一杯之后,便下决心听从两位小伙伴的教导,一路葡萄酒到底。不过,这并不妨碍我在巴黎却喝到了一杯可能是去年喝过最棒的鸡尾酒。
翌日晨起,鬼使神差地想喝咖啡,不要法国街头小咖啡馆里泥水一样的装逼餐后咖啡。出了奇地想念纽约那一家家豆干点儿大、象征性摆几张椅子的咖啡店里各色手冲咖啡、拿铁、玛奇朵⋯⋯(点这里可以看纽约我最喜欢的8家咖啡店)好吧,也许我只是想喝牛奶了—自从听过某素食主义者宣称牛奶中含有7%的乳腺细胞后,咖啡变成了我唯一的液体乳制品来源。
▲ Cafe Pinson
出门乱逛,偶遇小伙伴推荐清单上一家叫做Nanashi的日式简餐,才明白自己大体处在2区与3区交界的位置。可惜Nanashi不做早饭生意,只好作罢。对门一家叫作Café Pinson (上图)的潮青咖啡馆,则是G君前一晚见面时力荐的铺子—尽管它非常符合我对咖啡的冲动与幻想,但只供应素食的招牌还是让人望而却步。
▲ Marcovaldo
拐个弯撞见一家摩洛哥风味、装修有趣的Marcovaldo便直冲进去,坐定了才觉上当—厅堂里诱人的肉香和早饭没有半点干系。然而,面对热情的店主,又不好意思走人,只能硬着头皮点了不好吃的苹果派和“平生喝过最大杯”的玛奇朵。不过,若本文读者中有在巴黎念书的朋友,到这家店自修、发呆、聊八卦倒是个不错的选择。不吵不闹,空间不少,还有一架看不懂的法语漫画,从厨房的飘香来判断,正餐的食物大约不会太差。
▲ Merci
与G君约定在一家叫做MERCI(上图)的咖啡店/精品店见面。不知为何脑中总是浮现起那个同名的巧克力品牌。分上下两层,除男女装外兼售灯泡、玻璃瓶、笔记本、画材等Hipster用具,赚得大约是不回头的游客以及本地装逼富二代的冤枉钱。
不过Merci的旧书咖啡/茶室(Used Book Café,下图)倒是不俗—铺着旧地板的狭长走道,一侧是绵延开去的无数二手书书架,另一面是通透的玻璃墙,不无优雅地放着几张玻璃圆桌;曲径通幽的尽头,则是咖啡馆光线昏暗的主室,白日里也亮着几盏并不起什么实际作用的吊灯—几近磨损的波斯地毯上放着老旧不堪的沙发、木桌椅—超过10台笔记本及其主人,摒着绝对沉默不语的严肃姿态占领了这间怎么看都“有害双眼”的图书室⋯⋯迅速退至室外,却发现Merci另一间以电影为主题的简餐馆子里,几乎点不出任何可以果腹的菜。
于是,午饭的选择只能另行决定。
G君是我司法文站的工作人员之一,一个标准到不能再标准、精力旺盛到让人想每隔10分钟就想打死他的双子座。想知道吃饭时间,把两个准双子放到一起的后果是什么嘛?两人中间随意哪一个做主,都会出现类似这样的模式:
甲:我们去A吧!A很好的哦⋯⋯(解释A是什么)
乙:看看咯!
【过了1分钟⋯⋯】
甲:其实B也不错哦!我前几天刚刚去过!是吃这个的⋯⋯(解释B是什么以及B的优点)
乙:诶,听起来也不错的闹⋯⋯
【又过了30秒钟⋯⋯】
甲:其实我们也可以去C⋯⋯其实D也不错,也在这个附近⋯⋯(解释C是什么)
乙:随便啊,听起来都不错(绝对不会告诉甲自己想吃哪个,因为自己也不知道,换做如果不是双子座,这个时候绝对会告诉甲我们去A吧,于是甲就会爽快地答应⋯⋯)
【在把所有选项都兜了一遍但是乙还犹豫不决的情况下,气氛僵持】
甲:啊我想出来了,我们去E好了!我很想吃E啊!(其实是因为饿了/走不动路了)
▲ 一定要说的话,大概就是这个感觉吧
类似的情况在纽约和巴黎(分别是我和G君的地盘)都发生了不止一次,所以我真诚地警告大家,如果你幸运地(同时也是不幸地)跟双子座/上升双子吃货出门吃饭,一定要誓死在他/她说出第一个选项的时候就坚定表示“我们就吃这个吧!”
巴黎最令人烦恼之处,无非是不少餐馆午市都闭门谢客,晚间6点以前也鲜有营业。这样的情况,发生在了两间相距甚远的餐厅身上,而另一间备选餐厅则受到G君“典型双子座”的点评:“恩这个不是很好吃呢,不过装修蛮有意思的⋯⋯而且21欧可以吃全套午餐很难得哦,你要不要吃嘛要不要吃嘛?”
最后我们决定去吃汉堡(请把汉堡自动代入上文E的位置)。
这家汉堡店,其实也出现在了我的吃货同事D君的清单上,但彼时身处纽约的我,又怎么会稀罕巴黎的汉堡?嗤之以鼻的我根本没把汉堡这回事放在心上,若不是G君的脸上写满了“我饿死了我们去吃吧”,我才不会就此妥协。事实却大大出乎意料,我可以毫不后悔地断言,BLEND 的招牌汉堡是我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汉堡—什么Shake Shack、JG Melon、Saxon + Parole,全部被甩出10条马路都不止。
时隔两个月,无须回顾菜单,我都能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个汉堡从里到外的模样:两块质感近似短法棍的汉堡面包中间,一丝不苟地码着切口整齐的嫩菠菜,三种口味的芝士(其中一种是霉香十足的蓝芝士),焦糖洋葱末,以及一块渗着血水的牛肉饼(法国人对七分熟的概念绝对是四到五分)。我永远都忘不掉第一口的惊艳。肉汁的鲜嫩,绿叶菜的清甜,混合芝士的罪恶浓稠,加之焦糖洋葱甜咸交织的点缀—几口下来,那些曾经还叫我偶尔想念的纽约汉堡,在心中已骤然降至“掉屑汉堡皮夹着粗笨肉饼、切得乱七八糟的生洋葱番茄、还非得加进一片酱瓜”—诚然,简单粗暴的纽约汉堡,也不失为一种体验,但相较面前这块匠心可贵的汉堡,实在是高下立判。
看着震惊到语无伦次的我,G君终于呲着一口白牙,露出了胜利的微笑,以不足为奇的轻描淡写道出个中原委:除却食材上微妙的搭配,BLEND汉堡的秘密,在于它所使用的肉糜,来自巴黎最好的肉贩—同你在高级餐厅里吃到的鞑靼牛肉所用的肉糜,是一种货色。这也是为什么,这样一个汉堡,竟敢叫价10欧—当那位挂着罕见甜美笑容(你懂得)的女侍者路过的时候,G君兴高采烈地指着我,向自己的同胞炫耀道:这妞是纽约来的,但她觉得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棒的汉堡。
恋恋不舍地吞下最后一口,去Café Pinson瞻仰Californian Style咖啡的路上,我仍然在絮絮叨叨地抒发“那个汉堡怎么能那么好吃喵”的情绪余震,而G君则继续展现“巴黎人肉Yelp”风范—他是晓得D君给我写了恐怖清单的,当时此二人正在冷战(在公司的一个内部笑话中,G君被调侃作D君的“老婆大人”,G君并不知情。)
饭后的余兴节目,则是在G君的带领下游览圣马丹运河。沿着运河一路向北,暴走过诸多据称是“电影中出现过的咖啡店、餐厅”,最后走到了荒凉得连G君也坦言“自己晚上不会随随便便来这种地方”的“巴黎布鲁克林区”。
遇见一队正在上划船课的小孩,为这个有着明媚阳光的午后,画上一枚完满的句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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